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意见
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是“农垦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于农垦系统在新时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垦系统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垦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的试点工作已经证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在促进农垦系统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档案记录、规范生产行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4]1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能力建设,强化对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指导,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以推进“农垦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为基础,以推广和完善“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查询系统”为重点,全面加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投入品监控能力、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建设,完善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在更高层次上建立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推行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要提高农垦企业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企业综合生产能力,最终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因此,要在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企业主导作用,提高企业开展追溯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根据追溯系统建设的要求,鼓励企业加强对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投入,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务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发挥主管部门的推动和指导作用。垦区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要求,在筛选试点农场、建立追溯制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资金、技术、服务、宣传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帮助,及时组织试点企业总结试点经验、分析问题,促进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是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涉及生产、加工、包装、检测、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信息、科研、质检、市场管理等多部门的通力配合和支持。试点企业要在不断提高自身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追溯的可信程度,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自2004年起,经过3—5年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农垦农产品质量管理基础,完善“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查询系统”软件,把握农产品质量管理和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的主要规律和基本方法,以点带面,初步形成一批能体现农垦系统质量管理优势和生产能力的,涵盖米、面、油、奶、肉、菜、水果、茶叶等主要优势农产品领域,并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企业集群,在全面提高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树立农垦农产品整体形象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工作重点
实行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将对农垦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垦农产品的综合生产优势。
从产品布局角度,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重点是米、面、油、奶、肉、菜、水果、茶叶等农垦系统优势农产品。
从区域分布角度,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重点是:北方垦区主要集中在米、面、油等产品,中、东、西部垦区以奶、菜、米、水果、牛羊肉为主,南方垦区主要包括热带水果和茶叶等。
从企业管理角度,追溯工作重点应选择在管理水平较高、生产规模较大、已获得相关产品和产地质量安全认证、上市产品能统一品牌销售以及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四、工作职责
(一)农业部农垦局及相关技术单位。承担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总体组织与领导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1、制定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实施提供指导性意见。
2、建设追溯平台。不断完善“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查询系统”软件,实现田间档案数字化管理,更好地适应不同企业、不同产品的追溯要求。不断丰富“农垦无公害农产品网”的信息内容,及时反映垦区内外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态势,为农垦的可追溯农产品提供展示舞台,为消费者、试点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3、推动试点工作。对申报试点的企业资质进行审核,确定试点企业。积极为试点企业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强技术培训,多途径加大对农垦无公害可追溯农产品的宣传力度,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4、认定追溯产品。在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农垦系统可追溯农产品及其企业的审查认定工作,推动农垦无公害农产品可追溯试点工作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
5、促进国际交流。加强与农垦农产品主要输出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其市场准入机制,鼓励并引导农垦主要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与国外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推动农垦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积极引进并消化吸收国际先进农产品质量追溯技术和设备,全面提升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水平。
6、实施监督检查。对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指导,并实施监督。对在试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与个人,一经查实,通报并取消其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企业的资格。
(二)各省农垦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垦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1、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本垦区申报试点企业的材料审查把关工作,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承担相关责任。
2、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本垦区质量追溯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试点企业开展有关工作,帮助试点企业解决试点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措施能落到实处。对在试点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所调查情况应及时上报农业部农垦局。
3、调研总结工作。加强对本垦区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调研,及时总结试点企业工作中所得出的经验和问题。按年度组织试点企业做好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农业部农垦局。
4、信息交流工作。充分发挥垦区主管部门承上启下的沟通作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质量追溯试点工作的要求,收集反映本垦区试点工作中所出现的情况与问题,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三)试点企业。承担本单位相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具体实施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在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针对追溯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以加强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为切入点,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适宜产品、适宜批次,制定切实可行的从生产到销售全程质量追溯的实施方案。
2、建立追溯编码。根据本企业生产管理实际操作流程和产品批次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产品批次编码方案。以批次编码为主线,展示每个批次产品的详细生产过程(生产者、生产地点、生产环境),满足消费者知情权,使农产品质量问题能够追根溯源。
3、及时上传信息。试点企业要根据产品特点,在生产过程中准确录入每条生产信息,在产品上市前将生产档案信息和质检信息及时上传“农垦无公害农产品网”。对于需多次采收的产品,要在产品上市后连续按时上传产品的生产档案信息;对于无法按照批次进行加工生产的产品,要根据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点的要求,突出反映投入品、加工设备和产品检测等情况,按月上传相关信息。
4、体现追溯标识。产品上市前对于可追溯产品应在其包装上体现“农垦无公害农产品网(www.safetyfood.gov.cn)”和质量追溯码等基本追溯信息,为消费者提供迅捷追溯指南。
5、承担相关责任。试点企业要对追溯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性负责。对于在试点工作中提供虚假信息的集体与个人,一经查实,试点企业应给予其相应的处分,直至取消其参加试点工作的资格。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农垦企业生存发展,垦区各级领导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开展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是在新时期下充分发挥农垦优势、推动垦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开拓性工作。目前该项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坚持不懈地研究、实践和完善。各垦区农垦主管部门、试点企业、技术合作单位要充分认识质量追溯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建立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追溯产品的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的责任考核制度,选择既了解生产管理过程、又熟练掌握追溯软件操作的复合型人才担任追溯信息的汇总、整理、录入工作,从制度和人才上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农垦行政主管部门、试点企业、技术单位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多方面筹措资金,为追溯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农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开展。
各垦区在实施意见过程中如遇到新的情况与问题,请及时与农业部农垦局联系。农业部农垦局具体分管处室:科技与社会发展处;联系电话:010-64192634(传真),64192688;电子邮箱:nkjkjch@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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